发布文号: 深府办[2004]186号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于2004年10月8日(深府办(2004)186号)决定对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卓钦锐
常务副组长:王敏
副 组 长:彭曙曦(市工商局)、施志刚(市公安局)、王建南(市维稳及综治办)
成 员:徐友军(市法制办)、麦柱光(市监察局)、曾威斌(市民政局)、李加林(市国土房产局)、张建军(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佟丹(市中级人民法院)、杨志强(市检察院)、姚世华(宝安区人民政府)、曾伟东(龙岗区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市工商局王太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石延佑同志、工商局黄庆章同志任副主任。
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