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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07 生效日期: 2004-12-07
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东府办[2004]1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公安消防局《东莞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东莞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目前已进入风高物燥、生产繁忙、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较多的季节,稍有不慎极易造成火灾事故。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我省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公通字[2004]301号)的精神,为切实做我市的消防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冬明春的消防工作,以《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结合相结合原则,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工作;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为主线,以切实防止“三小”场所火灾事故反弹为重点,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标本兼治,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进一步推动政府加大投入,完善抗御火灾事故的各项基础设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副市长周致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赖源顺、市公安局副局长陈伟强、市安监局局长陈建国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符基英同志任副组长,市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城建规划局、广电局、工商局、旅游局、市政局、总工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符基英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我市的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具体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三、工作任务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为消防安全的特别防护期。在此期间,我市主要消防工作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及时研究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对本地消防安全状况作出客观的评估,及时向政府汇报,由政府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当前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本地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和73号令,有针对性地加大冬防期间消防监督抽查力度,通过严格执法和加强指导,督促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规范和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前一阶段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东莞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4]112号)要求,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以及“三小”场所的治理力度,严格落实自查、复查、督查各个阶段的工作步骤和组织要求,使本地区、本部门的防火条件有明显改善。要突出抓好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要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冬防期间,对车站、码头、出入境口岸和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对元旦、春节期间举办的庆典、集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要严格把好消防安全关,周密组织,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快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社会化消防管理步伐,打牢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根基。各镇区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五”计划》,保障经费投入,加快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建设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配备消防装备。要重点加强消防水源建设,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各镇区市政消火栓配置率达到国家标准的90%及全市中心镇的消防规划建设达到100%的目标;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要紧跟社区建设的步伐。市政消火栓、社区及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没有完成任务的镇区要将其列入明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适应本地区灭火救援的各种消防车辆装备的建设,配齐、配强消防战斗员个人防护装备;抓好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水量、水压充足,信息畅通。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发动群众自觉做好消防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以“整改火灾隐患,珍爱生命安全”为主题,把消防宣传教育作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贯彻始终。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的宣传覆盖优势,确保冬防期间全市媒体有较多的消防宣传教育内容。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有关人员消防培训,推动“消防知识进学校”工作的开展;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参观消防站,接受防火逃生自救知识教育;结合创建文明社区、评比“五好家庭”、“安全知识竞赛”、“普法教育”等活动,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知识进社区、企业,进村入户,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冬防工作。
  (五)加强执勤备战,积极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要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以及补兵退伍工作期间的特殊情况,认真落实值勤备战的各项工作,调整灭火救援力量部署,充实基层部队的战斗力。要认真开展辖区消防水源、道路、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修订、完善并落实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要认真指导专职、义务消防队开展冬季岗位大练兵,进行实地、实战演练,提高灭火救援能力。要加强队伍管理教育,落实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严防事故,保持队伍高度稳定。
  市公安消防局
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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