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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茶店等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3-18 生效日期: 2002-03-18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2]25号
綦江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省道S303线綦江段路、桥两个工程分设收费站点的请示》(綦府文〔2001〕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由于省道S303线綦江段收费公路和三江公铁立交桥的投资主体不同、管理体制各异,情况比较特殊,且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从实际情况出发,同意省道S303线綦江段收费公路和三江公铁立交桥分设收费站。 
  二、同意省道S303线綦江段收费公路在綦江丝厂附近设置茶店收费站。 
  三、同意在三江公铁立交桥桥头设置三江大桥收费站。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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