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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01 生效日期: 2011-04-01
发布部门: 海南省政府
发布文号: 琼府[2011]1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省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为了抑制物价过快上涨,保障市场供应,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经五届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立即启动我省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省政府结合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了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即日印发。结合我省一季度物价上涨状况,各市县(农垦、洋浦)要立即启动实施,认真落实省政府印发的通知要求。请各市县结合实际情况,依据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本市、县物价补贴联动机制方案。

  二、大力扶持农业生产,打牢稳定价格的基础

  “米袋子”、“菜篮子”是稳定物价的基础。各市、县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海口、三亚、儋州等重点城市要建立常年的“菜篮子”专业生产基地。蔬菜生产既要对岛外抓“反季节”,又要对岛内抓“四季供应”。要加强规划管理,调整种植结构,改变种植习惯,增加种植面积、品种,调动和保护农民种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当地应季蔬菜的自给力。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基地建设、生产服务、农资采购等,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专业人员的培训。

  三、降低流通成本,加大清费降价力度

  交通港口等部门要完善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适当降低岛外瓜菜过海通道费用,保证通道畅通,拉平蔬菜进出岛过海费用。引入竞争机制,弥补我省食品、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结构性短缺。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积极推进“产销对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生产大户直接将蔬菜配送到超市和集贸市场,实行产区、销区无缝对接的“直供直销”模式,简化流通环节,减少流通成本,让老百姓买到新鲜价廉蔬菜等农产品。在重点城市由政府主导建设平价菜店,今年先在海口、三亚、儋州等地试点,建设资金从市县财政和省、市县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解决。

  四、抓好储备调节,稳定农副产品供应

  建立和完善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的粮、油、菜储备制度。粮食部门要认真落实粮油储备制度,积极组织货源,做好粮食、食用油等应急保障预案。农业、商务等部门要指导肉、禽、蛋、蔬菜等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产供应和储备工作,建立完善大型企业与重点城市应急供应协作机制。市、县政府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蔬菜冷储设施,淡供旺储,储备量要保证当地居民五至七天的消费量,有效保障重大灾害天气下我省居民“菜篮子”价格相对稳定。

  五、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保证主要副食品价格稳定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主要副食品、农资等在流通环节的价格监管和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制造涨价谣传、恶意炒作、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主要副食品市场价格稳定。省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监管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各市、县市场检查机构的作用。

  六、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强化住房价格管理

  各市、县政府要落实省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措施,坚决完成2011年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任务目标。加大廉租房补贴力度。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强普通商品房明码标价管理。海口、三亚要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年度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省政府将严格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七、出台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增强全省价格调控能力

  近期,省政府将出台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对全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物价、补贴困难群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对象与市、县已开征的项目不重复。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建立启动后要平衡统筹暂未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
八、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增强调控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和价格工作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国内外粮、油、蔬菜、化肥、生猪等重要商品价格动态,及时收集并准确发布价格信息。海口、三亚等市、县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调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物价、统计、调查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主要商品生产和价格水平的调查,及时反映价格、生产变动趋势;要加强对价格 形势的深度分析,做到“看得清、说得明、拿得准”,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九、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预期

  健全价格新闻发布制度,完善价格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机制,提高引导价格舆论的主动性、预见性、灵敏性。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实效。省内各媒体要加大对控价稳价和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宣传力度。

  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物价、发展改革、工信、农业、商务、财政、交通、教育、民政、工商、质监、统计、调查、粮食、供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做好发展生产、搞活流通、加强市场监管等工作。各市、县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今年价格调控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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