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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医药管理局关于明珠口服液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22 生效日期: 2000-03-31
发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医药管理局
发布文号: 苏价农[2000]100号

泰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明珠口服液价格的请示》(泰价工(2000)37号)收悉。按照国家药品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对明珠口服液价格批复如下:


  明珠口服液,规格10ml×12支,每盒零售价57.90元。
  本批复自二000年三月三十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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