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泸市府发[2003]80号
江阳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市属泸州五中并入江阳区泸州长江中学。现将有关并入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3年7月31日起,市政府将市属泸州五中一次性整体下划江阳区,即将该校的行政管理、业务管理、人事管理、财政供给关系、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等下划江阳区人民政府。
二、市财政下划支出基数时,以市属泸州五中2003年6月30日在职人员和今年签约的14名应届大学生为基数计算,离退休人数按2003年6月30日实有人数计算。在职、离退休人员预算经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费(即工资、津补贴、在职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补助费和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均按市属同类学校的预算口径确定下划。这部分人员(不含今年暑期新增人员)并入江阳区泸州长江中学原享受的人员经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费待遇不变。6月30日后新增人员按江阳区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按新人新办法进行管理。
三、市属泸州五中并入江阳区泸州长江中学后,办学规模即将扩大,市财政一次性补助江阳区修建泸州长江中学教学大楼经费130万元。
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