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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福建农业大学成教综合楼(农业干部培训中心)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13 生效日期: 2000-01-31
发布部门: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
发布文号: 闽价[2000]费字11号
省教委:
  你委《关于要求核定福建农业大学成教综合楼(农业干部培训中心)住宿标准的函》(闽教(1999)计财153号)收悉。鉴于福建农业大学建成成教综合楼,同时,作为福建省农村基层干部和农业科技干部培训中心,根据综合楼的内部设施、管理服务及住宿人员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核定该综合楼的住宿收费标准如下:
  用面积  规格  收费标准  最高收费标准
  壁橱.电话.电
  扇.荧光灯.卫
  生间有洗脸盆.
  抽水马桶.热水
  淋浴器
  灯.吸顶灯.卫
  生间有洗脸盆.
  抽水马桶.热水
  淋浴器
  马桶.热水淋浴
    器
  注:短期培训的学员住宿费合计额以学生长期住宿最高收费标准为限。
  上述收费标准从2000年1月31日起开始执行,学校应及时到省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并根据省物委、省地税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税务局关于依法征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凭(收费许可证)领购税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1998)费字4号)的有关规定,使用省税务部门的统一发票,依法纳税。并自觉接受物价、税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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