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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林业局关于下达2001年度松脂收购指导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09 生效日期: 2001-04-09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发布文号: 桂价格字[2001]131号
  各地、市物价局、林业局:
  我区即将进入松脂产销季节,为维护松脂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兼顾脂农、企业和国家三者利益,促进松香生产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2001年一级松脂中准收购指导价每50公斤为85元,可上下浮动5元。具体价格水平由各地、市物价局根据松香市场价格及当地实际,在规定的幅度内进行安排;并做好毗邻地区价格衔接工作。各地所下达的松脂收购价格报自治区物价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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