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桂价格字[2001]245号
自治区盐业公司:
报来《关于海晶盐和腌制用盐价格问题的请示》(桂盐运字[2001]16号)收悉。鉴于广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已批准制定新的广西盐的实施标准,并按不同的用途将区产食用盐命名为“海晶盐”,将区产食品加工和小工业用盐命名为“腌制用盐”。为扶持我区盐业生产,保证食盐市场的正常供应,经研究,对“海晶盐”和“腌制用盐”的价格作如下规定:
一、区产海晶盐(标准为Q/GYY02--2001)的出场价格、产地含税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按桂价格字(2000)447号文规定的日晒盐的标准执行。
二、区产腌制用盐(标准Q/GYY03--2001)按现行普通盐(即原盐)的价格执行。出场价格为每吨380.8元;通过盐业系统供应的大包装区产腌制用盐的价格按普通盐的批发价格执行,具体计算办法见附件。
附件:区产腌制用盐批发价格计算办法
附件:
区产腌制用盐批发价格计算办法
一、各市(县)非碘腌制用盐零售价格
单位:元/500克
市(县) 价格 市(县) 价格 市(县) 价格
南宁 0.50 宾阳 0.52 来宾 0.51
邕宁 0.52 黎塘 0.50 融安 0.53
武鸣 0.52 上林 0.53 三江 0.53
柳州 0.50 隆安 0.53 金秀 0.53
柳江 0.51 马山 0.53 忻城 0.52
柳城 0.53 扶绥 0.53 融水 0.53
桂林 0.51 崇左 0.51 河池 0.49
阳朔 0.53 大新 0.53 宜州 0.50
临桂 0.52 天等 0.53 罗城 0.52
梧州 0.51 宁明 0.52 环江 0.51
苍梧 0.52 龙州 0.53 南丹 0.50
北海 0.48 合山 0.53 天峨 0.53
合浦 0.48 鹿寨 0.50 凤山 0.53
凭祥 0.52 象州 0.53 东兰 0.53
横县 0.52 武宣 0.53 巴马 0.53
都安 0.53 蒙山 0.53 平果 0.51
大化 0.53 贺州 0.51 德保 0.53
灵川 0.53 钟山 0.53 靖西 0.51
全州 0.50 富川 0.53 那坡 0.53
兴安 0.50 玉林 0.51 凌云 0.53
永福 0.53 贵港 0.51 乐业 0.53
灌阳 0.53 桂平 0.51 田林 0.53
龙胜 0.53 平南 0.51 隆林 0.53
资源 0.53 容县 0.52 西林 0.53
平乐 0.52 陆川 0.51 钦州 0.48
荔浦 0.53 北流 0.51 上思 0.51
恭城 0.53 博白 0.51 防城区 0.48
岑溪 0.53 兴业 0.51 灵山 0.52
藤县 0.51 百色 0.50 浦北 0.51
昭平 0.53 田阳 0.50 防城港 0.49
- - 田东 0.50 东兴 0.49
二、批发价格计算办法
1、加碘腌制用盐的零售价格在上述价格的基础上每500克加价0.05元。
2、批零差率:四十九个贫困县为18%,其他县(市)为17%;
3、批发价格=供货地加碘或非碘腌制用盐零售价格×(1-批零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