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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鹦鹉花园(一、二组团)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收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1-11 生效日期: 1999-01-11
发布部门: 武汉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武价函[1999]5号

 武汉海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确定武汉海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武汉市城镇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对鹦鹉花园(一、二组团)试行收取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收,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45元,商业网点每月每平方米2.50元。综合服务内容为:保安、保洁清运、公共设施建设维修保养、消防、绿化养护等。
  二、车辆管理服务收费见附表。
  三、上述服务收费标准从1999年1月起试行,到1999年12月底止。试行期满后,由我局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四、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必须明码标价,公布收费项目与标准,所收费用专款专用,并每6个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要保证服务质量,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与查询。
附:车辆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附:
  鹦鹉花园停车场收费标准
  车型  收费标准  备注
  长期停放元/月  临时停放元/次  临时停放元/夜
  小型车辆(蓝牌)  180  3  6  至19:00,夜间时间
  三轮摩托车(含助动型)  40  2  4  为19:00至次日7:00
  二轮摩托车(含助动型)  30  1.50  3  .2.小区内应设置专
  小型车辆(蓝牌)  2.50  5  停放在指定的停车
  三轮摩托车(含助动型)  1.50  3  场内.3.临时停放时
  二轮摩托车(含助动型)  1  2  间以每次4小时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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