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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2年“十一”休市安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12 生效日期: 2002-09-12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全年休市的安排,现将2002年“十一”休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市安排 
  2002年9月30日(星期一)至10月7日(星期一)休市6天(公休日除外)。2002年10月8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二、休市期间清算交收安排 
  1.2002年9月27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9月27日,资金交收日为10月8日。 
  2.2002年10月8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9月28日至10月8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10月8日,资金交收日为10月9日。 
  3.2002年9月25日、9月26日、9月27日发生的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10月8日、10月9日、10月10日。 
 
  三、为保证节后交易的正常进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2002年10月7日(星期一)11:30至15:30进行交易系统联调测试。 
  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公司 
二00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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