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青政办[2003]113号
青政办[2003]11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八月六日
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全面落实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的土地市场秩序,切实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营造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现就我省继续深入开展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是新时期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作用,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根本措施;是保护耕地,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从源头遏制土地批租领域腐败行为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土地是民生之本,保护土地是一项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党中央确定的基本方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联系当地实际,认真分析本地区土地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抓住机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坚持不懈地把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的各项要求,实现土地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和制度建设的明显进步。
二、明确责任、理顺关系,认真治理整顿各类开发区
从严审批各类园区的设立。设立各类园区的批准权在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批准设立以成片土地开发为条件的各类园区。凡不属于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园区,必须列入这次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范围,批准文件要立即撤消,用地计划必须收回,所闲置的土地可恢复耕种的应重新恢复耕种,不可恢复耕种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收回储备。
加强对各类园区的土地管理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园区土地管理工作,严禁违法下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批权,已经下放的要立即纠正,所依据的文件要立即废止,坚决纠正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各类优惠政策。要坚持园区土地供应必须纳入政府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坚决杜绝由园区管委会自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作法。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支持和帮助园区的发展,设置园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园区土地管理工作。
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各类园区,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接受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园区建设用地的治理整顿工作采取以省为主、部门配合,自下而上逐级进行的方式。园区管委会要按照治理整顿的要求,认真负责提供各类资料以及批准机关文件,批准规划面积、当前规划面积、征地面积。出让面积、收取土地出让金总额和已建成面积,并填报各类报表。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审核各类材料,选址和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土地供应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积极帮助园区建章立制、培训人员、指导园区土地管理工作,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园区所在地政府要积极支持园区治理整顿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治理整顿中出现的问题。园区管委会和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本着自查自纠、争取主动的治理整顿要求,正视存在的问题,主动纠正。对当前我省部分园区中农地转用、土地征用未依法报批的,必须在这次治理整顿中得到纠正。建设用地审批不规范问题,要尽快理顺审批程序,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各类园区,今后确需扩区增加用地面积,改变区位、升级审批的,或确需设立新的园区的,必须由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园区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国土资源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报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
三、突出重点、狠抓整改,加大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力度
我省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治理整顿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一是个别地区违法占地,划拨土地非法入市问题还未得到有效遏止,多部门批地、多头管理和不适当的干预问题,依然未得到根本解决;二是农地转用、土地征用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有些以建设用地预报预批手续代替用地审批手续,有些甚至越权审批农地转用和土地征用;三是不严格履行甚至规避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的问题时有发生;四是机构不健全,关系不顺,管理软弱,职能不到位,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依然影响到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深入的进行,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查处,制度建设流于形式;五是个别地区领导不重视,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不研究、不调查,未做出切合实际的安排,出现了边整边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好治理整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治理整顿工作进展不理想。上述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措施解决。
必须严格履行农地转用,土地征用的法定审批程序,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不得擅自越权审批,土地供应必须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和供地政策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的规定;从严管理改变土地用途的审核,土地供应和土地用途改变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确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严肃性;加强地价管理,依法建立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体系;认真清理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不符合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该废止的必须废止,须进行修改的必须进行修改。
必须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对治理整顿中查出的问题,要本着“自查自纠,争取主动”和“一要抓紧,二要从严”的要求,尽快进行整改。在整改中,不得擅自降低标准,擅自出台政策,要严格按照治理整顿工作确定的政策执行。对一些吃不准或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对在这次整改过程中,凡属于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的,以后不作为问题提出;属于违法问题,只要进行自查自纠的,可以从轻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要依法严肃处理,不仅要对事、还要对人,并追究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必须加强土地使用权的交易管理。农村集体土地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确需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要对未经审批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进行认真清理,坚决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严禁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转让等形式变相炒卖土地。对已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其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必须限期办理用地手续。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交易时,不得违法低价出售土地使用权,要依法拟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报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加大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非法人市处理力度,对利用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作为经营性用地的要制定措施,限期办理手续。对于非法转让的必须从严处理。
必须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要通过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坚决制止瞒案不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的现象。对一些重大案件要及时通报有关机关和部门,对国家机关中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人员,要一直到底,绝不姑息迁就。要建立健全公开举报制度,认真受理群众和有关单位的举报投诉,对举报和投诉反映的问题,必须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切实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土地市场环境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为我们提出的奋斗目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紧紧围绕加快发展,正确处理好治理整顿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要通过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实现和建立建设用地的集中统一供应制度,土地供应总量控制制度,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以及地价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的审批行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既要严肃认真对待土地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切实做好治理整顿工作,又不放松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要通过治理整顿,进一步规范自身的工作行为,切实解决好只重治理整顿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忽视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问题,树立正确的发展现,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始终建立在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良性循环的基础上,为全省长远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土地市场环境。
五、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全面完成土地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全面落实治理整顿的各项措施。今年要将开展这项工作的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一项基本国策,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确保国土资源部门职能、编制、人员、经费到位。要支持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为国土资源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定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教育、强化纪律、严格管理、提高素质、改进作风,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的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牵头责任,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主动参与到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中,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从工作大局出发,力戒政出多门,互相推诿扯皮。省政府将在适当时候,抽调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省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工作进行督查,各地也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在治理整顿中工作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将责令限期补课,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顶风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安排,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由原定10月底结束延至今年底。各地要按照这个时间表安排好土地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
各级政府,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对辖区内的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进行再检查、再动员、再部署,对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于8月底以前向省政府写出专题报告。
省国土资源厅
二○○三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