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东府[2005]74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实施“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发展战略,优化我市人居环境,在上级爱卫会的关怀和指导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年4月6日,全国爱卫会正式命名我市为“国家卫生城市”,这为我市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增添新的魅力。
多年来,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各有关单位、镇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不懈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去年的“创卫”攻坚时期,克服种种困难,使城市面貌、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圆满完成既定“创卫”目标。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动员全市各镇区、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市政府决定对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局等21个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市委办、市人大办等30个表扬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不断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再创爱国卫生运动新佳绩。各镇区、各单位要学习先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推动我市爱国卫生运动的发展,为构建和谐东莞而努力奋斗。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东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表扬单位名单
一、先进单位:(21个)
(一)市属单位(11个):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交警支队、市广播电视台。
(二)镇区(5个):莞城区办事处、东城区办事处、万江区办事处、南城区办事处、厚街镇。
(三)社区(5个):莞城区西隅社区、莞城区北隅社区、东城区花园新村社区、万江区万江社区、南城区胜和社区。
二、表扬单位:(30个)
(一)有关单位(19个):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地税局、市农业银行、市爱卫会办公室、市城监大队、东莞日报社、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健康教育所、市汽车总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可园博物馆、莞城区环卫处。
(二)社区(11个):?莞城区东正社区、莞城区市桥社区、莞城区兴塘社区、东城区堑头社区、东城区梨川社区、东城区岗贝社区、万江区石美社区、万江区万江墟社区、南城区宏远社区、南城区亨美社区、南城区新城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