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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调整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相关技术准备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20 生效日期: 2003-01-20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为适应本所基金业务的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决定将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由人民币0.01元调整为人民币0.001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本所交易数据接口规范,DOS版DBF或NT版SQL接口都可接受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人民币0.001元的申报。 
  二、按照本所行情数据接口规范,DOS版单向卫星或NT版新单向卫星行情接口(show128.dbf)都支持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人民币0.001元的行情揭示。 
  三、请各会员单位严格按照本所数据接口规范要求,做好相关的技术准备工作,确保自身电脑系统能够支持基金报价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01元的申报正确写入接口库,并能支持正确的行情揭示。本所将适时组织全网测试,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调整的正式实施日期,将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本所交易运行部: 
  021-68800030转95分机,电脑技术部:021-688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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