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漳价[2001]费字第002号
漳州瑞竹岩寺:
你寺《关于继续收取瑞竹岩寺门票的报告》收悉。根据党的“以寺养寺”的宗教政策精神,及省物委闽价(99)公字129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经对你寺2000年门票收支情况的审核,并重新对门票价格进行测算,现批复如下: 一、瑞竹岩寺门票价格按每人次3元收取。
二、对学生、教师、现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游客(凭有关证件)及10人以上旅游团队实行减半优惠。
三、对一米二以下儿童免费。
以上收费标准自2001年2月28日起执行。你寺须在十五天内到我委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并在售票处醒目位置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