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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03年“五一”休市安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2 生效日期: 2003-04-22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证监会《关于2003年五一节放假调休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2003年“五一”休市有关调整安排通知如下。   一、休市安排
  2003年5月1日(星期四)至5月5日(星期一)休市,5月6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二、休市期间清算交收安排
  (一)2003年4月30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4月30日,资金交收日为5月6日。
  (二)2003年5月6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5月1日至5月6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5月6日,资金交收日为5月7日。
  (三)2003年4月28日、4月29日、4月30日发生的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5月6日、5月7日、5月8日。
  三、为保证节后交易的正常进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2003年5月5日(星期一)11:30至15:30进行交易系统联调测试。
  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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