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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冠心宁注射液最高零售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19 生效日期: 2003-05-25
发布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晋价管字[2003]148号
山西恒源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冠心宁注射液价格的报告》(司字[2003]6号)收悉。
  你公司生产的冠心宁注射液原属于企业定价的药品,根据《山西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通知》(晋价管字[2001]193号)的有关规定,该产品现已列入我省乙类药品管理,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本着同质同价原则,核定冠心宁注射液(规格10ml,GMP企业)最高零售价每支为30元,从2003年5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03年12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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