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价经函字[1999]157号
湖北省皮革工业协会:
你会报来的《关于鞋饰皮具质量投拆检测收费的报告》(鄂皮协[99]文07号ぉ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消费者与经营者因皮革制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双方自愿要求进行技术检测时,按本规定收取争议仲裁技术检测费。
二、技术检测后,确属质量问题,费用由经营者支付,反之,费用由消费者支付。
三、技术检测收费标准(以零售价格原始发票为依据ぉ:
1、皮服,长50cm(含50cmぉ以上皮箱类。
2、鞋饰和其他类。
四、本批复自1999年10月1日起试行,一年后重新核定正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