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防价字[2003]19号
防城港市旅游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举办旅游从业人员各类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按照防城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00]438号文规定,以及国务院令第334号《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第15号令《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参照我区各地的做法并结合我市的实际,经研究,现对你局举办旅游从业人员各类培训班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培训费
1、领队员培训班培训费每人40元,授课时间为24个课时,合计4天。
2、办证员培训班培训费每人40元,授课时间为24个课时,合计4天。
3、导游员年审培训班培训费每人80元,授课时间为56个课时,合计8天。
4、经理资格培训班培训费每人50元,授课时间为32个课时,合计5天。
二、资料费
以上各类培训班的资料费均为每人106元,第1、2、3类培训班购买《广西导游》、《广西著名景点导游词》、《导游实务》、《导游基础》、《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类培训班购买《旅行社管理》、《政策与法规》、《旅行社基础》。
据以上所列,领队员培训班培训每人收费146元;办证员培训班培训每人收费146元;导游员年审培训班培训每人收费186元;经理资格培训班培训每人收费156元。
以上收费标准,请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