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2004]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省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增加中低价位商品房供应,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和“要依法做好拆迁工作,完善补偿安置政策,坚决杜绝野蛮拆迁和恶意拆迁”的工作要求,落实好“新建中低价位中小型住房450万平方米,缓解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这件实事,成立中低价位住宅建设及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雁红(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师建平 市政府副市长
王英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文秀 市建设局局长
成 员:李 瑞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建堂 市计委副主任
申云峰 市统计局副局长
延如心 市物价局副局长
左重阳 市规划局副局长
栗 刚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长卿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祥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
主任:李 瑞(兼)
副主任:杜兰苗
贾大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