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4]6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经研究,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城乡规划协调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吕祖善(省长)
副主任:陈加元(副省长)
委 员:
楼小东(省政府副秘书长)
史久武(省发改委主任)
丁耀民(省经贸委主任)
陈继松(省建设厅厅长)
王松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赵詹奇(省交通厅厅长)
张金如(省水利厅厅长)
程渭山(省农业厅厅长)
张鸿铭(省环保局局长)
叶鸿达(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纪根立(省旅游局局长)
李 杭(省人防办主任)
裴晓光(省军区副参谋长)
陈积民(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叶平中(杭铁分局总工程师)
省城乡规划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陈继松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四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