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01]8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推进苏北工业化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加快推进苏北工业化的意见
加快推进苏北工业化,是实施区域共同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我省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迫切需求。根据省委“十五”计划建议和省“十五”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为切实加快推进苏北工业化进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调整苏北产业结构
大力扶持以资源加工为主体的新型加工业,积极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大力推进信息网络和生物工程技术的应用,促进苏北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形成产业的新优势。
加快发展苏北的医药产业,特别是生物制药业。进一步发挥保健药物的现有优势,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开发海洋药物,努力扩大重点产品的生产规模,建立优势产品的开发、生产基地。
加快发展以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的食品工业。继续搞好食品工业的结构调整,提高农副产品深度加工制造业在食品工业中的比重,积极运用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对食品工业进行嫁接改造,发展营养、保健、方便、绿色食品。大力推进“振兴苏酒”工程,实施品牌战略,集中力量推出一批名优曲酒,应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苏酒产业水平。
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机械工业。大力提高苏北机械工业的研发能力,推广现代集成制造系统(CIMS)和柔性制造系统(FMS)的应用,发挥后发优势,迅速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重点发展工程机械、农用机械、汽车零部件工业等。
加快发展海洋化工和精细化工。苏北要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加快发展海洋化工,尤其是盐化工,努力培育苏北工业的新增长点。精细化工要重点发展工业表面活性剂、食品饮料添加剂、造纸用化学品等,要进一步开发广谱、高效、低毒的农药新品种。
壮大工业企业集团。在机械、纺织、化工、食品、医药等行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产学研结合的联合重组,加快发展规模经济,增强工业整体实力。对重点企业集团加大扶持力度,推进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提高集团核心竞争力。
大力振兴中小企业。支持在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具有优势的中小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专业化程度和产品技术含量。着力培育“精、专、特、新”的成长型企业;鼓励企业靠强靠大,为企业集团、外资企业配套服务,建立起分工协作、专业互补的关联产业群。引导中小企业进行联合与协作,支持相同地区、相同产品或产业的中小企业共同加强新技术和新市场的开发,形成集聚效应。
积极推进产业转移。各级金融机构要切实增加对苏北地区工业企业的有效信贷投放,积极支持苏北地区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还款有保障的工业企业的合理资金需要。对口支援产业转移项目,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外,一律取消前置审批,在土地使用、规费收取、公用工程设施使用等方面享受当地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对属于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享受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苏南、苏中地区的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优势产品为龙头,兼并重组苏北企业,按规定减免有关费用。以有形和无形资产为纽带,鼓励无形资产入股和技术承包,实施多层次、多形式、多要素的经济技术合作。凡以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入股与苏北地区联合开发生产性项目,在项目投产后三年内,技术入股方可以先提取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再按股分红。
二、积极推动企业体制创新
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通过中外合资、员工入股、法人参股、规范上市等形式,将国有独资公司改组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降低多元投资主体企业中国有股权的比重。
加快乡镇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改制。扩大乡镇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面,提高非集体产权和个人资本的比重。建立股权转让和流转机制,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中介机构的推荐和联系,实施区域范围内企业股份的社会转让和流转,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放手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支持、鼓励和引导私营、个体企业健康发展,允许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参股私营企业,开辟第二职业;鼓励机关干部及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创办私营企业;支持和引导私人投资上规模、上水平,把私营个体经济培育成苏北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
三、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建立以产学研为纽带的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资产为纽带,以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企业在资金、设备、市场上的优势和高校、科研院所在人才、技术上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企业发展寻求良好的技术支撑。加快建设完善国家和省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大力提高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建立以城市为依托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加强政府宏观指导,整合社会资源,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加强行业自律,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服务精良的中介机构,提高科技信息、技术交易、技术产权交易的服务水平。加快载体库、项目库、成果库、人才库建设,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
建立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运行机制。大力推广以项目为载体组建股份制企业的模式,采用企业、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个人、社会资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共同出资,建立新型的技术创新企业组织形式和管理,切实解决谁出资、谁负责、谁受益的利益驱动机制。
加大各类科技经费对苏北的支持。逐年增加省科技三项经费等科技经费用于苏北的比重。支持苏北地区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开发,提高企业研究与开发经费的比重。帮助苏北地区开发技改项目源,支持苏北地区向国家申报国债和“双高一优”项目。“十五”期间,在苏北实施的省级以上重点技术创新项目争取达到80项,开发国家级重点产品200项左右。
四、加大对苏北工业化的投入
充分利用间接融资渠道。通过地方财政资金引导、积极创造贷款条件等方式扩大苏北地区间接融资规模。建立省、市政府扶持下的市场化运行的担保机构和设立财政贴息资金。完善苏北地区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扩大担保资金规模。
努力开拓直接融资渠道。鼓励、支持苏北地区的重点企业集团、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和成长性企业上市融资。抓住国家即将推出创业板的机遇,引导民营科技企业上市。充分利用现有上市企业和骨干企业的资金优势,引导他们向高科技项目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项目投资。引进外资与“扩大外联”并举,吸引外地企业对当地企业进行兼并重组。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省技术改造贴息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用于苏北地区的比重。2001年省级技改贴息用于苏北的比重提高到25%左右。省技术改造贴息资金适当向宿迁市倾斜,该市省技改贴息项目贴息资金的地方配套部分,全部由省级资金安排。今年省级扭亏贴息基金用于苏北的比重要达到40%以上。在保证实施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基础上,如有剩余的电价空间,尽可能向苏北五市倾斜,实行临时性的电价优惠政策。
五、实行对内对外双向开放
大力鼓励、吸引外资企业投资。引导外商投资于苏北的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同外资企业建立技术合作关系,改善企业获得技术的途径;鼓励企业与跨国公司的配套协作,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鼓励外商到苏北投资。在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机械、轻工、食品、医药、海洋化工、滩涂开发等方面,制定优势政策,拓宽利用外资领域。支持苏北企业通过转让经营权、出让股权、兼并重组等方式吸引外资。
进一步为苏北利用外资创造条件。积极组织扶持苏北企业参加各类交易会和出国展销活动,在摊位、名额的分配上向苏北倾斜。支持苏北在发达地区设立招商机构,省驻外招商机构和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为苏北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支持外资项目、零部件配套项目到苏北布点。各类外贸出口配额、许可证要向苏北倾斜。
吸引省外企业到苏北以投资设厂、参股入股、收购兼并、技术转让等方式进行合作。在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地区新办企业,按现行税法规定,在所得税上给予减征或免征。
六、加强苏北地区的市场体系建设
加快苏北地区的市场体系建设。重点支持苏北有关市县办好边界市场,集聚生产要素,带动地区工业化。指导、帮助中心城市建设区域性的综合超市和各类专业市场,县城建设直销市场、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乡镇建设农副产品和工业消费品零售市场。抓好重点商贸企业重组改造,发展新型商贸业态,增加省级商品储备资金对苏北的投入。
推广运用现代营销方式。推广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改造苏北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市政服务等传统服务业,帮助发展信息、金融、会计、咨询、法律以及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整体水平。
七、推进苏北工业布局优化和调整
加快建设“海上苏东”工程。在连云港、盐城建立海洋产业综合开发区,享受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有关政策。坚持以项目为龙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海洋资源利用项目。省财政在原有基础上逐年增加海洋开发专项资金。
进一步搞好徐连经济带建设。进一步增强徐州的集聚和辐射力,努力把徐州城市圈发展成为重要的商贸中心。支持连云港市强化枢纽地位、提高服务功能,确立和发挥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的区位优势,形成区域性的国际商务中心。要加快工业化步伐,迅速扩张经济总量,形成一批支柱产业和拳头产品,增强经济带的综合实力。
加快苏北星火产业带建设。通过实施星火等各类科技计划,引导、集聚各方面的力量,依靠科技进步,重点在农副产品深加工、矿产资源开发、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和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等领域培育和发展区域性支柱产业。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研发能力、产业带动能力的科技型企业集团,提高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含量、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逐年增加星火计划贷款项目贴息资金额度,各类计划项目加大对苏北星火带建设的支持力度。
八、实施苏北工业化人才工程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重奖;积极推进年薪制,期权、期股等多种形式的试点,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引智营造良好的环境。
制定更加灵活的人才流动政策。树立人才开发新理念,对待人才流动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允许人才柔性流动。建立好人才市场,开放式用好各类人才,注重发现和引进优秀人才,通过以项目带人才、以人才带项目,以及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等多种形式,鼓励各类人才到苏北创办、承租各种经济实体和研究开发机构,鼓励优秀人才来苏北创业兴业,鼓励留学人员以“远程服务”方式等为苏北工业化服务。
继续做好干部南北挂职交流工作。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对口交流的力度。建立市级挂钩合作关系,在增进往来、提供信息、开拓市场、引进项目、培训人才等方面创造条件,使经济合作向深层次推进、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