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镇事业单位人员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0-30 生效日期: 2001-10-30
发布部门: 如皋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院行社,市各人民团体: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镇事业单位人员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竞争上岗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竞争上岗应在新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

  二、组织领导
  1、各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各镇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竞争上岗领导组,由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镇长、分管党务副书记、纪检书记、组织委员、人事助理组成,负责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听取各相关的分管副书记、副镇长的意见。
  2、市组织、人事部门是实施镇事业单位竞争上岗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竞岗的对象和条件
  1、参加竞争上岗的对象为经市人事局认定的事业单位原在编在职的人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
  3、具有竞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要求。
  4、男性年龄不超过5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9周岁。对竞争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人选,原担任负责人的,男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8周岁,对确因工作需要、德才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经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未担任过负责人的,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近两年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
  6、身体健康。
  7、有关事业单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程序和方法
  1、公开动员。召开镇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公布竞争岗位、对象条件、程序方法、人员分流政策和时间安排等事项。
  2、公开报名。确定报名时间、地点,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者均可自愿择岗报名。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条件,由镇事业单位竞争上岗领导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有确因工作需要、年龄可适当放宽的对象,需事先报市镇事业单位改革领导组审定。确定参加竞争人员的名单,报市人事局确认后,由镇事业单位人员竞争上岗领导组予以公示。
  4、笔试和测评。笔试和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30%,测评占70%。
  笔试:由市人事局会同市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得分由市人事局书面通知各镇后公布。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各事业单位相关业务知识。
  测评:由镇负责组织实施,采取100分测评方法,分五个方面进行,一是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互评,占15%;二是镇机关全体人员进行测评,占15%;三是村支书、村委会主任 (居委会支书、主任)、企业单位负责人进行测评,占15%;四是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测评,占10%;五是镇党委、人大、政府三套班子领导测评,占15%。参与竞争事业单位负责人岗位的,测评前应进行述职。测评综合得分应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布。
  根据笔试和测评综合得分的顺序排列,确定末位待岗人员。每镇末位待岗率为5--10%,但同一个站所的末位待岗率一般不超过20%。
  5、确定上岗人员。镇党委根据笔试、测评结果,集体讨论决定上岗人员和末位待岗人员,并予以公示。上岗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合同制,一年一聘,由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合同,市人事局与各镇共同鉴证。事业单位负责人由镇党委按照有关任用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五、时间部署和要求
  (一)时间部署
  1、11月10日前各镇制订好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公开报名,对报名竞争上岗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拟年龄可适当放宽的对象和有关材料于11月8日前报市镇事业单位改革领导组审定),确定参加竞争人员的名单,报市人事局确认后予以公示(材料报送人事局调配科,联系电话7650716)。
  2、11 月15日,全市统一组织以各镇为单位笔试。
  3、11月20日前完成测评工作。
  4、11月25日前决定上岗人员和末位待岗人员,并予以公示。
  11月底前,按规定要求对竞争上岗人员办理有关手续,整理有关资料,上报竞争上岗后的事业单位人员花名册,完成竞争上岗工作。
  (二)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事业单位人员竞争上岗工作是镇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环节,社会普遍关注,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要求高,各镇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整个工作一定要做到有专门班子,有工作计划,有落实措施,有具体责任人,以确保竞争上岗工作顺利圆满地完成。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以这次竞争上岗为契机,引入竞争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从而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机制,提高我市镇事业单位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发展的活力。
  3、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要严格按照竞争上岗的原则、对象和条件,以及有关纪律要求,认真组织,规范运作,坚持用好的作风做好竞争上岗工作,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以权谋私。
  4、做好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镇领导干部要讲究工作方法,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教育事业单位人员支持改革,顾全大局,在竞争上岗工作中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纪律。对落聘人员要教育引导他们振奋精神,落岗不落志。
  设在各镇的市属条管事业单位参照本意见实施全员竞争上岗,由市主管部门同步组织实施。
  本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
  如 皋 市 人 事 局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