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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六合等县(市)江苏省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市)称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1-17 生效日期: 2002-01-17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各地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大力开展创建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市)活动,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决定授予六合、兴化、溧阳3县(市)“江苏省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市)”称号。希望上述县(市)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巩固和发展初级卫生保健成果,不断提高农村卫生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宽裕的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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