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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郧县2001年度综合销售电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02 生效日期: 2001-04-02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能交函字[2001]42号

 郧县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郧县二00一年度综合销售电价调整方案的报告》(郧价工字[2001]3号)收悉。同意你县综合销售电价平均下调每千瓦时0.048元,各类用户具体价格水平见附表。
  电建基金收取后,按鄂价能交字(2001)33号文件规定办理,其他事宜按鄂价重函字(1999)17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上述价格自二00一年四月一日抄见电量执行


  附:郧县二00一年销售电价表。
  郧县二00一年销售电价表
  千伏  千伏  元/KVA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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