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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决定从十二月二十四日起核发2005年度货运汽车通行证,2005年度货运汽车通行证自明年一月一日使用,2004年度货运汽车通行证同时作废。现将有关2005年度货运汽车通行证核发事宜告知如下:
一、货运机动车满50辆的局、集团、控股公司、市私营企业协会以及三资企业的货运汽车通行证,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根据其车辆数按比例核发;各区、县企事业单位、无上级主管的企业单位、货运机动车不满50辆的局、集团、控股公司以及未列入市交巡警总队发证范围的车辆,由各区、县交巡警支(大)根据其车辆数按比例核发。
二、货运汽车通行证核发日期安排
(1)区、县、局、集团、控股公司
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工业、农业系统、
下午商业、交通、建设系统
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教卫、政法、市级机关、部队
下午各区、县交巡警支(大)队
(2)三资企业
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黄浦、卢湾
下午崇明、南汇
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杨浦、静安
下午宝山、徐汇
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虹口、闸北
下午闵行、松江
十二月三十日上午普陀、长宁
下午嘉定、奉贤
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金山、青浦
下午浦东新区
三、办证手续:各单位办理通行证需带好本单位介绍信,三资企业办理通行证需带工商营业执照、外经贸委批准书、车辆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介绍信。(上述各证件均需正本,复印件无效)
四、接待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市公安局
200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