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国税函[2002]184号
现下达你市2002年专项用于“免、抵”税调库的计划(详见附件,不包括本通知下发前今年已“免抵”税调库数额)。对下达的“免、抵”税调库计划,必须专项使用,省局将单独进行监督考核。请你局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及时办理调库手续。 附件:2002年出口货物“免、抵”调库计划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累计 “免、抵”调库指标
合计 68792 57000
福州 44000 38000
泉州 12200 10000
三明 1600 1500
宁德 1033 800
莆田 5845 3200
漳州 2000 2000
龙岩 714 500
南平 1400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