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5]3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政策研究和指导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加元(副省长)
副组长:徐震(省政府副秘书长)
郑志耿(省法制办主任)
陈继松(省建设厅厅长)
成 员:张景华(省公安厅副厅长)
金慧群(省财政厅纪检组长)
王冬梅(省人事厅副厅长)
余良伍(省编委办副主任)
贾宝林(省建设厅副厅长)
肖军(省环保局副局长)
马柏伟(省工商局副局长)
周小平(省法制办副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法制办,郑志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