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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厅关于暂定漳诏高速公路漳州港站至福厦漳高速公路各收费站和诏安南站至闽粤省际福建收费站区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08 生效日期: 2002-10-08
发布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厅、福建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闽价[2002]服537号
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漳诏高速公路漳州港至福厦漳高速公路各收费站和诏安南站至闽粤省际福建站区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闽高征[2002]30号)收悉。鉴于漳诏高速公路漳州港、诏安南站和闽粤省际福建通行费征收站将于2002年10月建成通车并投入试运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通车之日起,漳诏高速公路漳州港站至福厦漳高速公路各收费站和诏安南站至闽粤省际福建收费站区间开征车辆通行费。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漳诏高速公路漳州港站至福厦漳高速公路各收费站和诏安南站至闽粤省际福建收费站区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车型分类见附表。
  二、漳诏高速公路诏安南站与福厦漳高速公路联网之前,诏安南站至闽粤省际福建收费站区间,暂采用开放式、按车次征收车辆通行费。
  三、漳诏高速公路漳州港站与福厦漳高速公路通车联网收费后,取消福厦漳高速公路碑头主线临时收费站至其它各站区间收费标准。
  四、其它管理规定按现行办法执行。
  五、本通知执行至漳诏高速公路与福厦漳高速公路全线联网为止。
附件一:漳诏高速公路漳州港站至福厦漳高速公路各站区间收费标准和车型分类表
  车类  车型及吨座位界定  收费标准(元)
  货车  客车  泉州  晋江  水头  马巷  同安  厦门  杏林  林后  漳州  龙海
  1  2.5吨以下(含2.5吨)  6座以下  60  50  45  35  30  25  20  15  10  5
  2  2.5吨以上-7吨(含7  7-19座  125  105  90  70  60  50  40  30  25  20
  吨)及集装箱牵引车
  3  7吨以上-15吨(含15  20-45座  185  155  135  105  90  75  65  50  30  30
  吨)及20英尺集装箱运输车
  4  15吨以上-20吨(含  45座以上  250  210  180  140  120  100  85  65  40  30
  20吨)及40英尺(含同
  时运输2个20英尺)集装箱运输车
  5  20吨以上  335  280  245  185  160  140  115  85  50  40
附件二:漳诏高速公路诏安南站至闽粤省际福建收费站区间收费标准和车型分类表
  车类  车型及吨座位界定  收费标准(元)
  货车  客车  诏安南-闽粤主线
  1  2.5吨以下(含2.5吨)  6座以下  5
  2  2.5吨以上-7吨(含7吨)及集装箱牵引车  7-19座  5
  3  7吨以上-15吨(含15吨)及20英尺集装箱运输车  20-45座  10
  4  15吨以上-20吨(含20吨)及40英尺  45座以上  15
  (含同时运输2个20英尺)集装箱运输车
  5  20吨以上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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