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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24 生效日期: 2002-09-24
发布部门: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襄政办发[2002]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襄樊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52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印发〈襄樊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1]22号)精神,襄樊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为市政府办事机构,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
  (二)参与起草市政府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的文稿。
  (三)参与市政府有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四)对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市政府决策提出政策性建议。
  (五)搜集整理重要信息资料,负责《襄樊政报》的编辑、出版、发行以及有关内部刊物的编发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研究室设2个职能科。
  (一)文秘科
  (二)调研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政府研究室行政编制为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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