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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南宁市发展外向型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14 生效日期: 2006-02-14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南府办[2006]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我市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快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经征得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同意,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南宁市发展外向型经济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施“开放创新年”活动,进一步做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加快我市发展外向型经济步伐为目的。
  (二)工作任务
  进一步建立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外汇管理与我市外经贸工作的沟通渠道,定期互相通报情况;贯彻落实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进出口环节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有效地推进我市外经贸工作管理,为发展外向型经济营造良好的保障体系和发展环境。

  二、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肖莺子  副市长
  副组长:林国忠  南宁海关副关长
  邓润祯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吕进中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副局长
  成 员:袁运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唐志喜  市商务局局长
  玉明强  市商务局副局长
  蓝 强  市发改委副主任
  边作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邵友东  市国税局副局长
  张先进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冯德贤  经开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兆孟  中国─东盟经济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秘书长由市商务局局长唐志喜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联系电话:4810085),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副局长玉明强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联席会议相关工作,协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各项措施。

  三、联席会议的有关制度
  (一)联席会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中旬召开一次,如遇到特殊情况时,经协商可以随时召开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二)各成员单位要指定具体联络部门和联络员,并将联系号码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商其他成员单位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会议人员等有关事项。
  (三)联席会议召开前一周,各参会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相互通报各自拟定的议题。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南宁市方面各成员单位:
  1、通报对外贸管理工作采取的新措施和对策;
  2、商讨在发展外向型经济工作中,需要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外汇管理部门支持配合的有关问题;
  3、反馈企业对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及时通报以下相关情况:
  1、国家新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海关管理法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法规、外汇管理法规
  2、前一季度或半年、全年有关进出口数据和税收征管、打击走私、队伍建设、支持经济发展的措施和成果等情况;
  3、企业出现的走私违规等重大问题以及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外汇管理部门对地方外贸工作的有关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联席会议本着真诚团结、客观实际、友好协商、畅所欲言的态度,认真研究、探讨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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