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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徐州西区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阜宁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20 生效日期: 2003-01-20
发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苏价工[2003]37号

徐州西区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阜宁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申请徐州西区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报告》(徐西热电字[2002]40号)、《阜宁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报告》(阜热电字[2002]3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满足热用户的需要,你们分别投资建设了2×15MW抽凝机组+3 ×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为保证机组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核定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43元(含税)。供热价格由你们分别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以上批复从电厂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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