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襄樊政发[2004]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热情,展示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成果,增强全市人民热爱襄樊、建设襄樊的信心和决心,凝聚人气,振奋精神,提高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和参与意识,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并为我市承办2006年湖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积累经验,锻炼队伍,选拔人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04胩10月举办襄樊市第一届运动会。请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接通知后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参赛,确保市首届运动会圆满成功。
运动会的具体举办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