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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近期本市触电事故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22 生效日期: 2005-08-22
发布部门: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安监管监二[2005]107号

各区县安监局,各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
  今年以来本市共发生触电事故34起、死亡34人,占全市死亡总数的16.59%。其中:7月份死亡17人,占当月死亡人数的36.96%,平均每2天死亡1人。
  据分析,触电事故增多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设备设施及工具附件有缺陷。由此引起的触电死亡事故有9起,占26.47%。如:7月29日上海浦东东亚海鲜酒家一员工在修理养鱼缸时,因手持电动工具漏电,导致触电身亡。

  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共发生7起触电死亡事故,占20.59%。如:6月18日上海万安企业总公司一电工在变电房维修检查时,因未穿绝缘鞋,不慎接触导电体,导致触电身亡。

  三、缺乏安全知识。共发生6起触电死亡事故,占17.65%。如:7月8日上海杨浦区久久敬老院一维修工在修理热水器时,未将热水器电源插头拔掉,导致触电身亡。
  近期频繁发生触电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对夏季易发触电事故的认识不足,没有落实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主要表现在:对电气设施设备缺乏有效的维护保养、对不符合电气安全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用电知识。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提出如下要求:
  (一)、针对夏季高温空气潮湿和电气设施设备绝缘性能降低的特点,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定期维护和保养电气设备。并加强对现有电气设施设备的检查和更新。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对企业内部用电安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措施、落实专人,予以及时清除。同时要按照规定和操作程序,做到持证上岗和规范操作。
  (三)、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法规的宣传,加大用电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用电和触电急救知识的教育培训,加强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的能力。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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