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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物价局关于明溪县沙溪环圳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30 生效日期: 2003-10-30
发布部门: 福建省三明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明价[2003]254号
明溪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沙溪环圳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明价(2003)52号)悉。鉴于沙溪环圳电站技改后,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有较大增加,现根据小水电上网电价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核定你县沙溪环圳电站含税上网电价为0.20元/千瓦时。
  本批复自该电站技改后电量上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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