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国税进[2005]48号
市财税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次调整2005年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免税计划的通知》(国税函[2005]85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次调整2005年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免税计划的通知
国税函[2005]856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青岛、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甘肃省(自治区、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调整2005年“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免税指标的请示》(钢协(2005)145号)。经研究,决定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2005年“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免税计划的通知》(国税函(2005)554号)下达的2005年“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免税计划予以再次调整(见附件),请你们在严格审核、审批管理,防止骗税问题发生的基础上,按照附件所列内容及数量办理“加工出口专用钢材”的免、抵税手续。附件:2005年“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免税计划调整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2005年“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免税计划调整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 业 名 称 调整后计划
合计 300.0
1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49.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38.8
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
宝钢集团上海二钢有限公司
上海三钢有限责任公司
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0.2
2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26.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6.3
3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57.0
鞍钢集团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57.0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4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5.3
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5.3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5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75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75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太钢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
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6.5
7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0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0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8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2
9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9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 9.2
邯钢集团衡水薄板有限责任公司
邯钢集团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 2.7
10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4.5
重庆四钢钢业有限公司
11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6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5.6
南京钢铁有限公司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2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75
13 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5.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5.1
14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6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0.6
15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1.7
16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4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6.4
湖南华菱涟钢薄板有限公司
17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60.0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60.0
广州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金莱冷轧带钢有限公司
18 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0.2
19 东北特钢集团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 0.4
20 东北特钢集团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0.1
21 江苏泰富兴澄特殊钢有限公司 6.0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6.0
22 江苏锡钢集团有限公司 0.1
无锡华润制钢有限公司 0.1
23 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 3.5
苏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3.5
24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14.0
25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0.3
26 鄂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
27 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5
青岛钰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0.5
28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0.5
29 江阴市华西高速线材厂 2.3
30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