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国税函[2004]151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04]38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于2004年4月15日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检查主要内容、检查工作要求,普遍开展一次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
各地在检查结束后要写出检查总结报告,并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口径认真填报《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统计表》及《销售农产品为主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于2004年4月20日前上报省局征管处。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2、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统计表(略)
3、销售农产品为主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略)
4、总局抽查情况安排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