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内计价字[2000]1605号
巴彦淖尔盟物价局:
你局巴价综字(2000)第135号《关于申报巴彦淖尔盟农村牧区用电分类综合电价及城镇还本付息电价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基础(1998)2273号批复我区的“两改一同价”方案、计价格(1999)364号及(1999)102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巴盟地区“两改一同价”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你盟农村牧区分类综合电价及城镇还本付息电价批复如下:
一、巴盟各旗县(市)农村牧区分类综合电价及城镇还本付息电价如附表。
二、此次批复的农村牧区分类综合电价及城镇还本付息电价为到户价格,以实抄电量为准,在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加收其它费用。
三、还本付息加价应单独立帐,专户储存,不得挪用。
四、巴盟农电局应切实把国家及自治区“两改一同价”的具体要求落实到位,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把农牧民应该得到的实惠落到实处。
五、巴盟物价局应尽快安排农村牧区分类综合电价和城镇还本付息电价的实施工作,电价要张榜公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如遇问题及时上报我委。
六、本批复从二000年十一月十五日抄见电量执行。两个月抄一次表的地区,电价按抄见电量的1/2收取,三个月抄一次表的地区,电价按抄见电量的1/3收取,以此类推。
此复
附件一:巴彦淖尔盟农村牧区分类综合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旗县(区)/用电分类 居民生活 非居民照明 商业 非普工业 农业生产 农业排灌 农业排灌专变 非普工业专变 大工业
电价 其中: 电价 其中: 电价 其中: 电价 其中: 电价 其中: 电价 其中: 农业 其中: 非普 其中: 1-10千伏
还贷 还贷 还贷 还贷 还贷 还贷 灌溉 还贷 工业 还贷 电度电价
加价 加价 加价 加价 加价 加价 加价 加价
临河市 0.610 0.028 0.681 0.030 0.938 0.020 0.700 0.020 0.560 0.020 0.330 0.019 0.298 0.010 0.480 0.015 0.366
乌拉特前旗 0.584 0.027 0.663 0.035 0.923 0.028 0.641 0.014 0.510 0.020 0.267 0.015 0.240 0.010 0.475 0.010
磴口县 0.640 0.032 0.710 0.031 0.980 0.034 0.710 0.032 0.516 0.020 0.300 0.023 0.230 0.010 0.488 0.043
五原县 0.590 0.660 0.880 0.650 0.520 0.350 0.320 0.500
乌拉特中旗 0.640 0.760 0.850 0.760 0.520 0.280 0.320 0.500
乌拉特后旗 0.680 0.730 0.850 0.700 0.520 0.310 0.310 0.500
杭锦后旗 0.580 0.650 0.800 0.640 0.520 0.300 0.320 0.450
注:1.表中所列价格,除农业排灌外,均含电力建设基金每千瓦时2分钱,除贫困旗县农业排灌外,均含三峡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4分钱。
2.表中所列价格不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已开征的地区征收范围、标准、办法按内计价字(2000)1098号文件规定执行。
3.大工业基本电价为:最大需量21.00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14.00元/千伏安/月。
附件二:巴彦淖尔盟趸售旗县城镇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旗县/用电分类 居民生活 非居民照明 商业 非普工业 农业生产 农业排灌
电价 其中: 电价 其中: 电价 其中: 电价 其中: 电价 其中: 电价 其中:
还贷加价 还贷加价 还贷加价 还贷加价 还贷加价 还贷加价
五原县 0.400 0.056 0.478 0.050 0.760 0.070 0.442 0.030 0.360 0.030 0.200 0.031
乌拉特中旗 0.400 0.059 0.473 0.050 0.752 0.070 0.440 0.030 0.360 0.030 0.200 0.031
乌拉特后旗 0.400 0.057 0.475 0.050 0.756 0.070 0.463 0.000 0.360 0.030 0.200 0.031
杭锦后旗 0.400 0.050 0.460 0.032 0.768 0.070 0.433 0.019 0.360 0.030 0.210 0.032
注:1.大工业电价执行内计价字(2000)1098号规定的大工业电价。
2.表中所列价格,除农业排灌外,均含电力建设基金每千瓦时2分钱,除贫困旗县农业排灌外,均含三峡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4分钱。
3.表中所列价格不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