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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建省雪津啤酒有限公司收取经营保证金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12 生效日期: 2004-04-12
发布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闽国税函[2004]170号
莆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建雪津啤有限公司收取经营保证金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4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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