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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人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02 生效日期: 2005-11-02
发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区县中心以上医院,市、区县医疗急救中心(站):
  近期,一些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严重,土耳其、罗马尼亚和希腊等国连续发生H5N1禽流感疫情,我国也相继有5个省和地区发生禽流感疫情。国务院和市政府分别召开了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会议,针对我国正处在秋冬高致病性禽流感高发季节,要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监控、落实措施,完善预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秋冬季节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常态长效管理、做好发热门诊和疫情监测工作的通知》(沪卫医政(2003)133号)要求,现进一步强调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人禽流感防治工作,全面落实首诊负责制,严密甄别可疑病人。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和筛查工作,对于在预检中发现高热伴呼吸道症状和来自疫区或有禽密切接触史的病人,应及时转至发热门诊处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

  二、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5版)>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全体医务人员开展新一轮的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培训和考试,并进行人禽流感收治、报告及防护等流程的演练,使医务人员全面掌握禽流感的预检分诊、诊断治疗、消毒、防护、疫情报告等知识。其中,二级综合以上医疗机构自行组织培训和考试,并于11月16日前将培训和考试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上报至本辖区内的区县卫生局;二级综合以下医疗机构由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培训和考试。

  三、各医疗机构从事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的医护人员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制。

  四、150家设置发热门诊、54家设置隔离留观室及3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的准备工作,并加强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严阵以待,一旦发现人禽流感,及时启动防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迅速全面落实各项工作。

  五、各医疗急救中心(站)负责辖区人禽流感病人的转运工作,并做好药品、器械、人员和消毒用品的落实工作。

  六、各区县卫生局要高度重视人禽流感防治工作,开展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三级医疗机构)人禽流感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的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按照《各区县卫生局人禽流感防治业务培训、考试及演练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形式于11月25日前将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三级医疗机构)培训、考核、演练情况汇总和督查情况书面报告一并上报至上海市卫生局医政处。
  请各区县卫生局将本文转发至所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除区县中心以上医院外)。

附件:各区县卫生局人禽流感防治业务培训、考试及演练情况汇总表(略)

上海市卫生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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