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锡政发[2003]118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市政府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全面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现就近期(5-7月)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综合整治目标
针对我市市容环境现状,集中优势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对城市管理中的不文明、不规范现象和显见性、多发性违法违章行为,对影响我市整体形象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景观和秩序全方位综合整治,力争在近期内取得实质性突破,达到市容市貌明显改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形象明显提升的效果;同时,在整治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执法力度和开展“太湖杯”城市管理创优活动等有效措施,展示整治成果,抓好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为全面贯彻实施“爱我无锡,美化家园”城市管理三年目标任务营造良好氛围,打好坚实基础。
二、综合整治重点范围
突出一个中心(中心商务区),两条大道(太湖大道、通江大道),三个景区(锡惠风景区、蠡园-鼋头渚风景区、梅园风景区),四条道路(青祁路、河惠路、学前东路、锡澄路),五个出入口(锡东出入口、锡北出入口、通江出入口、锡沪出入口、十八湾出入口)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道路进行先行试点,取得综合整治的成果和经验,以点带面。
三、综合整治的任务
(一)整治无证摊担、占道经营、夜排档。
以各区为主,集中城管、工商、公安等相关力量,对无证摊担、占道经营、夜排档等进行持续、高强度的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在整治的基础上由区负责完善落实日常“五定”(定路段、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间、定奖惩)管理措施,确保做到规定的重点范围内无无证摊担、占道经营、夜排档;对其他道路和地区也要逐步做到基本无无证摊担、占道经营、夜排档。要采取堵疏结合,制定撤除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的临时疏导点方案,在市统一指导下,合理布局临时疏导点,崇安、南长、北塘、滨湖区可利用闲置厂房、规划预留地等不占用城市道路的地块,通过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机制,各建1-2个20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疏导市场”,对原各临时疏导点内经营户以及各区自行疏导的马路经营户予以统一疏导安置。通过堵疏结合,切实解决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环境的老大难问题。
(二)整治暴露垃圾。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各区要加大对主次干道、街巷里弄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管理力度,有效解决保洁时间差造成的保洁质量不稳定问题,进一步提高保洁质量;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对城郊结合部、城市主要出入口、市区段铁路沿线、景观通道、各类市场周边及公共绿地、绿带内的所有积存垃圾包括白色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由市公用事业局、市城管局负责,全面疏理各地区、各部门环境卫生保洁职责,对整治区域及路段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和保洁责任进行全面再落实,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全天候环境卫生保洁质量。
(三)整治户外广告、遮阳蓬、非交通性指示牌。
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以中心商务区为重点,拆除所有门头下沿吊挂灯箱广告,拆除所有设置不合理的灯箱、广告牌、遮阳蓬以及非交通性指示牌,优先形成中山路户外广告规范管理示范效应;坚决撤除整治范围内道路两侧绿地内以及沿街设置的各类挤占城市空间的临时广告牌,对经过行政审批尚未到期的,要采取适当补偿措施进行规范;撤除道路两侧占用路面设置有碍市容市貌的阅报栏、画廊等各类宣传栏;继续加大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通过集中整治,较为彻底地改变中心商务区及各主要道路户外广告设置混乱的状况,基本实现城市公共空间的通透、美观。集中整治期间,暂停审批设置各类户外广告及宣传栏包括指示牌。
(四)道路容貌包装出新整治。
由市建设、公用事业等部门负责全面维护、整修、更新破损道路、侧石和人行道板、桥梁护栏;整修、更新废物箱、垃圾收集房(桶)和公厕等环卫设施;由市交通部门负责清洗、油饰、整修、改造陈旧破旧公交站台、站牌;由各区政府负责落实督促业主擦洗沿街商店橱窗、门窗,清洗、粉刷、油饰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对不符合美化要求的破损墙面采取整修或以广告牌遮挡等多种形式进行包装整容,拆除沿街违章、临时建筑以及严重有碍市容观瞻的破旧建(构)筑物;由市城管局负责制定落实施工工地管理标准,提高建筑工地围护档次,美化工地围护墙体,并强化督促管理;由市计委牵头负责对“烂尾楼”进行调查摸底,制订解决方案。道路沿街容貌包装出新整治以区为主负责,市房管部门配合按照一路一设计、一路一风格的要求制订方案,经市规划、城管等部门会审后组织实施。经过整治,做到街容市貌整洁美观,景观和谐统一。
(五)整治交通秩序和停车秩序。
由市公安、规划部门为主,负责落实清理中心商务区内违反规划规定占用、挪用停车场(库)现象,坚决恢复原停车功能,将中山路(朝阳广场—胜利门广场)两侧人行道上停放的非机动车向停车场及可利用的支路疏导停放,近期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力争9月底前实现中山路两侧无非机动车停放目标;规范道路停车秩序,确保中心商务区内各主要道路基本无违章停车现象;以纠正显见性违章为重点,按照“A类一等”水平要求,强化交通秩序管理,中心商务区内设灯路口杜绝闯红灯违章现象,开展板车、三轮车专项治理,确保城区范围内无违章板车、三轮车行驶;全面实施区域禁鸣,中心商务区范围内无机动车违章鸣号现象;更新破旧缺损道路交通隔离栏、交通标志、标线;继续强化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六)整治内河水质和河道“三无”船舶。
由市城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以强化135条市级目标管理小河道日常保洁为重点,全面清除城区河道的河面漂浮物和岸脚垃圾,全面清理滞留在市区河道内的沉船、弃船、住家船。各区及镇、街道要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市区河道内基本无住家船。交通、水利、公安等部门要在通往市区的主要通航河道设卡把守,确保禁止船舶停靠河段措施的落实。由市水利部门组织实施塔影河、苏屑河等8条河(段)的清淤任务,实施北塘联圩、盛岸圩、羊腰湾片区、耕渎圩调水工作,改善水质。
四、措施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抓好整治工作的策划、组织指挥和督促实施。各区、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以我为主、率先垂范。要围绕三个月的目标和任务,仔细排查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定措施,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条块之间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要充分发挥街道(镇)的基础管理和群众团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确保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二)加强检查督促严格奖惩
市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牵头和示范带头作用,与各区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城市管理部门要按照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三个月集中整治后,由市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太湖杯”城市管理创优考核,对各区和各有关部门整治效果组织检查验收。对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部门和地区市政府将予以表扬并采取“以奖代拨”办法,给予费用补贴;对推诿扯皮、工作严重不力、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市政府将追究有关区、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狠抓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的落实
根据这次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保障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整治的成果,要制定办法巩固好,保持长治久洁的良好效果。对确实有困难事项的,要组织力量,攻坚克难,自加压力,确保管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深入宣传发动
市各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开辟专栏或制作专题节目等,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每天有深度的宣传报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各地区和各部门都要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要采取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二○○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