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云高法发(1997)30号
本院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八个档案管理办法,加快我院档案达标的步伐,进一步搞好我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为审判工作和其它工作服务的作用,从实际出发制定了行政文书立卷归档规定,诉讼文书立卷宗归档规定、会计档案立卷归档暂行规定、基本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声像档案归档管理暂行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带回文件材料归档规定、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等到九个单项档案管理制度,这是进一步理顺档案管理关系,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望各部门结各自实际,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与办公室联系。 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