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大力实施科教兴宁战略,全民科技意识逐步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日益明显。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知识经济的迫近,科技、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对我区形成了强大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孕育着新的发展机遇。为加速科技进步,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切实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抢占现代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现就加快科技进步的若干问题作如下决定。 一、目标与原则 1、进一步增强全民科技意识,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经济的良好氛围。到2002年,初步建立起具有宁夏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人才支撑体系、投入保障体系,在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上取得重大突破,使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目前的35%提高到42%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以上。
2、以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技术为第一生产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大胆突破。坚持人才培养、开发与引进并举,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坚持政府引导推动,产学左与金融相结合,全方位、多层次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坚持引进、推广、开发、创新并举,实现科技与经济的跨跃式发展。坚持从实际出发,发挥比较优势,围绕自治区确定的支柱产业和重点领域,集中力量组织科技攻关,实现区域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重点,加大投入,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争创经济后发展优势。
二、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3、当前高新技术及其产业迅猛发展,电子信息技术广泛渗透,初见端倪的知识经济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构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影响,预示人类的经济生活将发生重大变化。面对严峻的竞争态势,我们必须在高新技术领域有所作为,依托我区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和业已形成的技术优势,重点发展一批高新产业,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经济效益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力促信息产业的发展,争取在新一轮竞争中抢占制高点,赢得主动。
4、生物工程产业,要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应用转基因技术和胚胎移植技术,培育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农作物新品种和畜禽新品种;运用植物非试管快繁技术,推广优质高效作物品种;运用微生物和梅工程技术,开发新型梅制剂产品、发酵工业产品、食品添加剂、微生物饮料和微生物肥料等;运用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技术,制取生物产品。
5、新材料产业,要以钽铌铍制品为重点,发展稀有金属新材料,重点开发高比容钽粉、细直径钽丝、铌及铌合金系列产品、铍及铍合金材料等,形成市场优势;加大碳化硅开发力度,追踪国际前沿技术,重点发展高纯超细冶金粉体材料及结构陶瓷、功能陶瓷制品;利用我区丰富的石膏资源,发挥技术领先优势,深度开发高强墙体材料、装饰材料和模具材料,形成亲的产业优势;利用煤炭资源,开发生产耐腐蚀、高硬度煤塑材料。
6、特色医药产业,要充分利用我区及周边地区天然药用植物资源,发展特色医药产业,充分发挥我区业已形成的现代医药技术,围绕苦豆子深加工,搞好苦参素、苦参碱系列产品开发;围绕枸杞的深加工搞好精多粮、枸杞多糖蛋白系列产品开发;积极开发甘草有效成份的提取技术,由根部的提取向茎叶提取延伸;利用生物技术提取动物营养及药用成份,发展羊胎素口服液、脑活素等特色药品系列。
7、节能环保产业,要充分利用我区煤炭资源优势,开发煤持活性炭系列产品,建成国内最大的煤质活性炭生产基地;发展真空锅炉制造技术,建成国内最大的真空锅炉生产基地;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开发氯酸钠、氯酸钾、二氧化氯等系列产品,建成西北最大的以水处理剂为主导产品的氯酸盐生产基地;积极引进前沿技术,形成10万吨降解塑料生产能力,联合开发生产环保设备。
8、光机电一体化产业,要重点引进国际先进的64位数控技术,加快“机床小巨人”项目建设,形成我国机床行业的龙头企业;加强国际合作,运用激光光子成像技术,开发智能化医疗仪器;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发展智能化仪器仪表和电磁制动系列制品。
9、积极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建立一批基础性和关键性数据库,重点实施共用经济信息网和科技信息网,实现政府决策部门、经济综合部门、大中型企业的联网,加大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力度,为国民经济提供电子信息服务。
10、实行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证制度,由自治区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家组进行论证。凡经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在债券发行、股票上市、科技三项经费、申请国家扶持资金、科技风险投资资金、技改贴息等方面优先安排,重点支持。
11、对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已上市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除外),自认证之日起,对所得税地方新增部分、增值税地方新增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两年全额返还,三年减半返还。
12、经认证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投资方向调节税、新增用地的土地使用费地方部分或土地出让金,由同级财政即征即返,免征城市建设配套费。
13、办好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实行一区多园。凡经自治区政府批准的高新技术园区,享受与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同等的优惠政策。
三、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
14、针对我区传统产业素质低、效益差、粗放经营的实际,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和行的经营管理方式,加速农业、工业的改造升级,逐步实现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我区国民经济整体运行质量。
15、围绕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积极推进白色农业、绿色农业革命,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启动十大农业科技示范工程:生荒地快速培肥丰产新技术,优质大米的品种改良、栽培及精加工技术,马铃薯优良品种引进、脱毒丰产、贮藏及深加工技术,高新节水配套技术,酿酒葡萄快繁、栽培及深加工技术,桑蚕工厂化养殖、鲜茧缫丝及深中工技术,枸杞品种选育、深加工技术,畜禽品种引进、品质改良及集约化养殖技术,特种水产品养殖技术,生物饮料、生物肥料技术等10个方面的研究、开发与示范推广。
16、积极推进电子信息技术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运用,建立区域农业信息系统和农业经营咨询系统,将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加工大户、营销大户与龙头企业联风,同市场对接,缩短时空距离,改变区位劣势,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17、鼓励大企业和经济实体进入农业开发和农业产业化领域,高起点、大规模、集约化发展,开发利用荒漠化土地,实现农业生产力水平的跨越。视项目的科技含量和效益,免征土地使用费和农林特产税10年。
18、加强农村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建设,健全机构,稳定队伍,拓宽服务领域。鼓励发展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其他技术服务组织,推进农科教结合,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应用科学技术能力;鼓励农业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创办经济实体,积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中介服务。引导农民树立科技价值观念,鼓励农技推广人员对农户进行技术承包和有偿技术服务,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
19、积极推广应用微电子技术,对原材料工业特别是高耗能工业,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工业炉窑要全面推广使用微机控制技术;风机、水泵、压缩机等大型耗电设备要推广使用交流变频调速技术。老企业在2002年以前基本完成节能技术改造,新上企业必须同步实施节能新技术。
20、采用先进技术,搞好产品的深度开发,拉长产业链,提高工业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以煤质活性炭、炭素制品、型焦、煤塑料等产品为主,拉长煤炭深加工产业链;以石灰氮、双氰胺、单氰胺、胍类、脲类与甲醇、丙烯、二甲醚等系列产品为主,拉长精细化工产业链;浓度开发橡胶制品,提高全钢载重子午胎等产品的科技含量;以铝型材、铝镁合金、硅铁合金、碳化硅、特种钢丝绳等产品为主,就用冶炼新技术,拉长冶金工业链;以葡萄酒、马铃薯淀粉、乳制品、肉制品、造纸及绒毛皮革等产品为主,拉长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链,形成产业规模效益。
21、坚持自主开发、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抢占技术制高点,重振我区机电行业雄风。以引进国际最先进的数控技术为契机,带动我区机床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以提高大型、特种轴承精度和可靠性为重点,加快我区轴承行业的技术改造,形成新的市场竞争优势;以智能化、系统化技术开发为重点,大幅度提高我区自动化仪表和电子式电能表的技术含量;扩大树脂砂铸造技术、密烘技术、电炉冶炼技术应用范围,实现我区铸造行业技术水平的新跨越;以大型煤炭综采配套设备、起重机、减速器为重点,大幅度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增强为重点工程和大型矿山的配套能力;以片式钽电容器、钽酸锂滤波器为重点,发展我区电子原器件产业。
22、充分利用我区畜牧业和桑蚕业优势,发挥名牌效应和优势骨干企业的带支作用,以高档羊绒制品和高档丝制品为重点,浓度开发,集团化发展,推进我区纺织行业产品的调整转换,形成新的产业优势。
23、大力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到2002年,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宏观调控指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为纽带,各方协同配合的创新机制和运行机制,显著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大中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技术开发机构,自治区重点培育的优势骨干企业必须建立起技术中心,其中10户通过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5户通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24、坚持技术创新与资本运营相结合,积极推动以技术投资、技术参股等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和项目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鼓励和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技术中心,鼓励和推动应用开发型独立科研院所进入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大中型企业至少要与2-3个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到2002年,重点建立10个产学研联合示范点。
25、技术创新要与我区发展战略相结合,围绕培育和发展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名牌产品,抓好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在关键技术和共用技术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和技术;组织引进技术的消化和吸收,从整体上增强我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实现外延速度型向内涵科技效益型转变。到2002年,实施30个国家级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开发300项自治区级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新产品增加值占新增工业增加值的30%以上,自治区重点培育的优势骨干企业的关键技术装备水平要达到或接近90年代国际水平。
26、大力培育和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中介服务。到2002年,建成一个自治区级生产力促进中心,以现有科研院所为基础,改组建立四个行业性生产力促进中心。
27、对持有高新技术成果的科技人员创立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登记注册制。充分发挥民营科技企业的优势,鼓励支持其以技术和资本,参股、控股、租赁、承包、托管、兼并其他类型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由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优惠政策。
28、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整体提升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到2002年,有50家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认证,30户企业实现计算机管理,大中型企业基本实现计算机畏助设计(CAD)和计算机控制技术,大部分企业要实现与生产力局域信息网、商品交易网的联网;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都要建立自己的电子信箱,实现网上销售。建立全区企业咨询、招标、信息服务机构,以及市场信息多渠道快速反馈网络,提高企业的市场预测和快速反应能力。
四、坚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9、针对我区生态脆弱、局部环境污染加剧、资源浪费严重、人口压力加大的实际,依告科技进步,解决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实现人口、资源和环境相适就,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30、强化人口意识,转变生育观念。加强优生优育、节育技术研究,推广安全、有效、简便、经济的节育新技术,科学控制人口增长速度,提高人口素质。发展卫生保健技术,重点开展对多发病、地方病、人畜共患病的防治与研究,针对不同工种研究和加强对职业病的防治技术,高氟、高盐饮水的净化、淡化技术,完善地方卫生标准法规和相配套的检验技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31、加快生态环境体系研究,开发与建设。推广水土流失及荒漠化综合整治技术,沙生植物的培育、保护和沙产业合理开发利用技术,老灌区盐渍化土地治理改良与新灌区盐渍化的防治技术;加强林木病虫害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引进培育良种壮苗、抗逆性强、速生丰产新树种;研究开发适合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农业建设模式,提高生态农业效益;提高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产,加强濒危物种繁衍技术研究,保护生物多样性。
32、积极推广水资源节约利用新技术,大力发展节水型经济。围绕建设国家级两高一优农业示范区,推广渠道防渗、小畦灌溉和水稻节水灌溉技术、中低产田综合改造技术,建立节水型农业技术体系;完善无渗漏输水和滴灌、渗灌、窖蓄微灌技术,同部山区旱作节水农业技术体系;积极推广工业闭路水循环利用技术和生产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到2002年,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50万亩。
33、加强防灾减灾技术的研究运用,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积极开展以灾害性天气预报、人工增雨、人工防雹为重点的气象科技研究与运用,提高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和开发利用气象资源能力;强化地震监测预报技术的研究与运用,建立健全防震减灾体系,提高全社会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34、坚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工业。以工业废水、废气和废物的综合治理与利用为重点,以污染物资源化技术和无害化处理技术为突破口,进行科技攻关。引进开发生物技术、催化技术和膜技术,开发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处理新工艺,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加快造纸、酿造、化工等行业和城市污水的治理步伐。加快地热资源的勘探开发利用,改善城市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要搞好生产力布局规划,尽力按“生态经济链”关系把工厂配置成首尾相接的互利网络,形成无废无污或少污的生态工业区。到2002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大气质量指标由三级提升到二级,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控制在10万吨以内。
35、推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结合,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土整治、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合理布局,开展超前性软科学研究,为自治区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五、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36、根据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围绕我区跨世纪发展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到2002年,初步建立起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精干高效的现代化研究开发休系、国调的科技管理体制和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基本上改变科研机构游离于企业和市场之外的格局,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37、对现有科技力量和科技资源配置进行大的调整,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完成全区科研机构的转制重组。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现有科研院所的基础上,调整组建一个农业研究基地,八个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三个重点实验室。
38、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除农业等少数公益性研究、重大科技攻关研究和优势产业的高新技术研究由政府提供资助外,大多数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要通过各种方式转制分流,进主市场,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发挥作用。对具备研究开发优势并已形成自我发展能力或具备产业开发实力的院所,可以整体或部分转制为科技企业,或者通过兼并、承包其他企业及科研机构转变成新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对与企业技术关联度较大的开发型院所,可整体或部分进主企业或企业集团,成为企业或企业集团的技术开发机构。部分承担行业服务任务的科研机构可实行“一所两制”,成为行业技术开发中介服务机构。对于滑科三开发和经营生产能力的研究机构,要采取经济、行政措施,使其退出科研序列,另谋出路。
39、为鼓励、扶持科研机构进入市场,对转变为企业法人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予以登记注册,协助取得法人资格。可继续保留研究院所的名称,享受国家给予独立科研机构的各项政策,原有事业费不减,实行科研序列的职称评聘制度。到2002年以后,除政府批准保留的少数科研机构外,对其余转为企业的科研机构停拨人头经费,减下来的经费主要用于内部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社会保障。从1999年起5年内,在科研机构由事业法人向企业法人转变过程中,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对其应交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通过财政返还的办法给予扶持。允许农业科研机构生产、经营自己繁育、引进并经审定合格的各种优良品种、疫苗、兽药、饲料等。
40、加大改制分流科技人员的力度。允许科研院所从净资产中划出一定比例,按照工龄长短、技术职务高低、贡献大小,补偿给员工,作为对员工身份置换的补偿股,同时员工要拿出不低于补偿股30%的资金增资扩股。补偿股享有所有权、收益权、继承权、出让权。
41、深化科研院所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科研院所一律实行院所长负责制。对有条件的工程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实行理事会领导、监事会监督、主任负责为主要内容的现代院所管理制度。科研院所要实行“开放、流动、竞争、协作”和项目首席专家负责制的新型运行机制。改革科研计划管理体制和科研资金使用方式,政府科技计划实行课题制,重点支持重大科研项目和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对重大科研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实行招投标,建立项目监督和跟踪管理机制。改革人事制度,推行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内部职称制,自主确定高、中、初级人员比例和职称评聘办法,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实行与继聘、晋级、分配挂钩的岗位考评制度。改革分配制度,实行浮动工资,课题津贴。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财政要给予必要的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以尽快建立科研机构社会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基金,逐步纳入社会保险统筹范围。
六、建立人才支撑体系和激励机制 42、加速跨世纪人才培养。面向21世纪,实施“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和创新能力;通过继续教育、短期培训、定期培训、学术交流、合作研究等形式,加快更新和完善现有人才的知识结构,更好地发挥现有人才在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要选拔一批基础好、素质高、有发展潜力的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通过委托培养、定向培训、出国深造等方式,加速培养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复合型人才,以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积极推进自治区高等教育改革,逐步调整师资结构、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同自治区重点培育的新兴支柱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相对接,加快培养急需的专门人才。适应经济结构调整,以服务于生产经营实践和在职提高为重点,大力发职业教育,为各行各业培养大批急需的技术人才和初中级适用人才。要继续搞好农民文化技术培训和职工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43、运用市场机制配置人才资源。彻底打破人才部门、单位所有的管理模式,盘活人才资源,盘活“知识资本”。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人才择业自主权,搞活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行岗位竞争、科研项目招投标,运用价值导向,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实现人才资源与经济增长的最佳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掘人才潜力。妥善解决好科技人员职称评聘、工资、住房等实际问题,使科技人才各展所长,各得其所。
44、在稳定、培养、使用区内人才的同时,要开拓视野,转换思维,树立不求所在、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新观念,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引进人才智力。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市县可以在中央各部委和大专院校聘请科技顾问、经济顾问,或担任本单位职数外领导职务,为宁夏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宏观决策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采取委托研究、合作研究、共建技术开发机构、专题攻关、聘请技术专家和客座教授、客座研究员等多种形式引进人才和智力。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特别要注重吸引国外专家学者和海外留学生来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咨询机构;可以采取资助的办法,委托留学生和海外民间科研机构,为我区定向科研;高薪聘请国外专家、学者、教授担任技术发展顾问,也可以聘请外国退休的高级技工为我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海外专家、学者、留学生在宁技术服务取得的工薪收入,可视作境外收入,在纳税方面给予优惠。国内外科技人员来宁合作科研、合作创办高新技术企业,除在利益分成上优惠外,还可享受风险投资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等优惠政策。引进智力,不仅要引进“技术智力”,同时要注重引进“经营智力”。引进人才智力,待遇从优,由用人单位灵活掌握,协议确定。各级政府或用人单位要筹资建设专家公寓,作为国内外专家学者来宁工作的周转用房。
45、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分配制度,建立不同类型的分杨管理体系。科研机构在不增加财政预算支出的前提下,放宽工资总空制,创收部分可以进入工资分配。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推行技术岗位协议工资。也可采取科研项目经费与报酬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分配,还可以采用“自报家门、自述本领、自开身份”的竞聘方式确定年薪。
46、实行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层次重奖制度。强化科技进步奖的市场和效益导向,提高奖金额度。设立科技功勋奖、科技创新奖、科技金桥奖,对有突出贡献的有功科技人员进行重奖。奖金由自治区财政承担,从自治区科技奖励基金中支出。
47、提倡和鼓励知识产权的资本化。对在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实施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有功人员,可将其应提报酬或奖励折算成股份或出资比例参与分配,分享收益。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由自治区科委组织专家认定后,由合作双方协议确定股份比例,原则上其作价总额不超过注册总资本的35%。法人单位拥有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果完成人和成果转化的主要实施者,应获得与实际贡献相不的股权收益,所占比例不受限制,由项目单位自行确定。非高新技术科技成果入股的,双方协议确定。单位转让科技成果,可以从转让成果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48、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评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充分发挥职称对技术人员的激励作用。针对研究、开发、推广等不同类型的科技人员,制定新的聘评办法。对从事开发和推广的科技人员,要适当放宽条件,突出效益和贡献。在不增加财政支出的前提下,事业单位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可以分离,自主聘任。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
七、完善科技投入保障体系
49、坚持科技进步与投资导向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筹资、引进外资为补充,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到2002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5%以上。
50、强化财政对科技投入的居向作用。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科技三项费和科学事业费要逐年增加。到2002年,自治区、地级市、县科技三项费和科学事业费占财政实际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5%、3%、2%,山区特殊困难的县不低于1%的政策不变。改革科技三项费的运行和管理办法,提高科技经费运作效率和使用效益。从1999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技术创新资金。自治区财政建立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区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滚动使用。建立自然科学基金(包括青年科学基金),每年安排100万元,支持应用基础研究和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培养,支持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技术带头人的出国深造。有条件的市、县建立科技发展基金。
51、增加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自治区基本建设统筹投资对科技的拨款在每年300万元的基础上逐年增加,集中使用,统一安排,用于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生产力促进中心、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和新技术推广站的建设。
52、专项资金要向科技投入倾斜。对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经费、农业综合开发经费、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资金、农林牧及水利专项资金、三西建设资金、支持不发达地区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与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经费相配套,用以研究解决相应的科技问题。
53、强化企业在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般企业的技术开发经费不得低于销售收入的1%,自治区重点扶持的优势骨干企业不得低于企业销售收入的2%;经自治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得低于5%。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在年终考核兑现时,用于技术开发的经费投入比上年增加的部分,视同企业实现的利润,允许提取效益工资。
54、加大科技融资力度。自治区设立科技风险投资专项基金,从1999年-2002年,自治区区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并吸收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资金参与,支持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科技成果的开发转化,加速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积极探索面向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贷款担保机制。
要进一步广辟科技筹融资渠道,通过企业股票上市、发行债券、资产运作等手段,扩大科技投入来源。
各级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科技进步事业,调整贷款结构,扩大科技贷款比重,优先安排高新技术项目贷款,重点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技术开发项目和新产品开发项目。
55、鼓励引进国内外资金,重点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重点技改项目。对引进资金(不含国家计划投资和国际官方协定资助的经费)的单位和个人,由受益部门和单位给予1%-3%的奖励。
八、加强对科技进步的组织领导
56、要切实加强对科技进步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科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科技进步工作及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有关综合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研究科技资金的投入和项目安排,形成促进科技进步的合力。各地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加大工作力度。要建立健全科技进步考核体系,将五年科技进步的奋斗目标,层层分解,作为考核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政绩的依据之一,由组织部会同科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要选拔有管理才能的科技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增强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的科技意识,形成市场机制为主、行政推动为辅、社会参与,推进全社会科技进步的新机制。要建立全区科技进步的监测系统,定期通报实施情况,进行工作督导,由科委牵头实施。要充分发挥科协及所属团体广泛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民间学术交流主代表的作用,积极推动学和发展,促进科技进步。
57、继续深入开展科技创先活动。首批达到国家级标准的市、县(区),自治区给予50万元的奖励,用于发展科技进步事业。第二批达标的市、县(区),给予30万元奖励。
58、加大科技宣传和科普力度。各类新闻媒体要开辟栏目,大张旗鼓地宣传科技进步,强化全民科技意识,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推动科技进步事业的社会氛围。要建立和完善以各级科协和职业培训机构为主体的科学普及工作网络,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科学思想、科学方法,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全民科技素质。
59、依法推进科技进步。加大科技立法和执法监督,切实落实《科技进步法》、《宁夏科技进步条例》等一系列科技法律法规和科法规,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推进科技进步的道路,依法保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
60、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自治区原有政策规定与上述规定不相符的,以本决定为准。
199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