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宁夏新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06 生效日期: 2000-07-06
发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宁价(经)发[2000]156号
宁夏新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业兴苑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申报说明》(宁新材房司字[2000]040号)收悉。经审核和实地勘察,现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建设厅、财政厅、建设银行宁夏分行颁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住宅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宁价经发[1992]198号)文件规定,核定其销售价格如下:
  业兴苑住宅楼:建筑总面积2944平方米,基本价格为1300元/平方米。
  基本价格为各楼层的平均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突破。你公司可在基本价格的基础上根据楼层系数制定各楼层售价,但楼层系数的代数和应等于零。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