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教学办[2003]84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一九九三年,原国家教委对成人高等教育学历采取了统一印制学历证书,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15个部委用国家教委成人高等教育证书专用章(钢印)对毕业证书统一验印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方式实施以来,效果明显,规范了办学行为,有力地遏制了社会上不法分子伪造、买卖学历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制度的严肃性。为进一步加强学历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学司[2001]80号)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仍使用由教育部统一监制的毕业证书。从2003年起,自治区教育厅不再对我区高等学校(含西北第二民族学院)颁发的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实行验印。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校、广播电视大学举办的函授、夜大和成人脱产班的毕业证书由学校颁发并加盖学校钢印。教育部授权我区用于验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证书专用章”(钢印)停止使用。
二、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管理实行依法规范、客观写实、学校负责、政府监督的原则。
(一)依法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注册
1、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要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内容。
2、高校成人学历证书注册号由统一规范的17位号码组成,同一学生无论结业或毕业,其学历证书只有一个电子注册号。
3、春季毕业学生学历证书与当年秋季毕业生学历证书一并注册。春季毕业时间统一填写为当年的“元月”。
(二)高校成人学历证书的填写要客观写实
1、学生姓名与录取名册一致。各学校在注册时认真核实考生姓名,考生姓名不得用同音异体字填写。如录取名册与考生姓名不符,要认真核实考生户口薄及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高校成人教育学习形式分为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
3、高校成人教育学历层次为本科、专科或高职。
4、成人高等教育专科生(高职生)经自治区级及自治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选拔或考试录取入本科学习,入学后教育厅将对其专科学历进行审定,其毕业时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5、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普通专科或高职班,其毕业证书填写“在我校××专业×××班学习”。
6、高等学校实施初级中学毕业后“五年一贯制”的专科(高职)教育,其毕业证书填写“在我校(院)××专业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高职)教育,由高等学校颁发二年制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三)各高校要加强领导,建章立制,做好成人毕业证书的管理工作。各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健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严明管理纪律,证书颁发应实行证章分离的制约管理机制,即管证的不管章,管章的不发证。各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本着对毕业学生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电子注册工作。
三、自治区教育厅将对各高校证书注册及颁发实施规范管理。每年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安排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每年6月初,对高校成人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注册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学生注册信息与当年录取花名册顺序要一致)。没有经过电子注册的毕业生一律不得颁发毕业证,凡经过注册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进入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档案数据库,通过“中国大学生网”(www.chinadaxuesheng.edu.cn或wwwchinadaxuesheng.com)进行查询。
四、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校要有专人负责。对因工作失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操作、滥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和有关人员一经发现,要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宣布证书无效。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资格。
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