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价行费字[2000]38号
省交通厅:
宣大高速公路(河北段)全长126.5公里,预计总投资35.34亿元。其中化销营至阳原段42公里已于99年通车收费,宣化至化稍营段63公里与阳原县城至冀晋界段21公里将分别于今年10月底和11月底竣工通车,12月初全线将竣工通车。现将全线通车后的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方式
采取以化稍营站为界,按两个区段分车型计程收费方式。宣化收费站(收取宣化 北京方向车辆的通行费)位于宣化主线站之外,采取开放式收费方式。
二、车型划分及收费标准
车型 货车(吨) 客车(座) 收费标准(元/车公里)
小 型 ≤1 ≤10 0.35
中 型 >1≤7 >10≤28;≤23铺位 0.60
大 型 >7≤14 >28≤50;>23铺位 1.00
重 型 >14≤20 >50(双层客车) 1.50
特大型1 >20≤30 0.08元/吨公里
特大型2 >30≤40 0.09元/吨公里
特大型3 >40 0.10元/吨公里
三、免征范围
1、设有固定装置的、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囚车、消防车、救护车;
2、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在编车辆及其它抢险救灾车辆。
四、收费管理
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所收费款按预算外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河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额缴入省级财政专户,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收费用途
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公路维护、收费设施建设和收费站人员经费等支出。
六、要求宣大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要做好宣传和收费管理工作,要尽快到省物价局办理《河北省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冀价行费字[1999]22号文同时废止。
附表
宣化收费站(宣化←→北京)收费表
车型 货车(吨) 客车(座) 收费标准(元/车次)
小 型 ≤1 ≤10 5
中 型 >1≤7 >10≤28 5
大 型 >7≤14 >28 10
重 型 >14≤20 >50 15
特大型1 >20≤30 20
特大型2 >30≤40 25
特大型3 >40 30
二OOO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