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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物价局关于对市民政局《关于燕赵龙凤陵园骨灰存放价位核定请示报告》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05 生效日期: 2001-04-05
发布部门: 石家庄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市价[2001]46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燕赵龙凤陵园灰骨存放穴位价格核定的报告》收悉。石家庄市燕赵龙凤陵园利用荒山瘠地,植树绿化,建成骨灰寄存塔陵,对我市的殡葬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促进我市殡葬事业的发展,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骨灰寄存穴位分为普通区、豪华区位两种,普通区售价,平均价每个3000元,最高售价每个4000元;豪华区售价,平均每个5500元,最高售价每个6500元。以上价格为一次性买断价格,燕赵龙凤陵园可根据上述批复的价格核定每个层次的具体售价,报市物价局备案。

  二、管理费
  在塔陵内安放骨灰,应交纳管理费,根据河北省民政每年每个穴位可收取管理费30元;根据群众承受能力,坚持自愿的原则,可每10年为一期,按期预收,也可一次性收20年的。

  三、有关规定
  燕赵龙凤陵园收费为经营性收费,收费单位接到文件后三十日内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凭证收费。
  此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两年。以上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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