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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普通高职注册入学制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26 生效日期: 2001-06-26
发布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冀价行费字[2001]24号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调整普通高职注册教育收费方式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从今年新生入学开始,对试行注册入学的普通高职和普通师范类专科学生(全日制)按下列标准收费:
  1、普通高职,文经类:120元/学分,总学分80分;文理复合类:150元/学分,总学分80分;理工类:130元/学分,总学分114分。

  2、普通师范类专科,计算机科学教育类:92元/学分,总学分114分;其他各类88元/学分,总学分80分。艺术、体育类可根据总学分的不同在此基础上上浮不超过75%。

  3、报名注册费,每生60元(含电子档案、入学水平测试、录取等费用)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下浮动,不得突破上限。
  你校接此批复后,及时到河北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认真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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