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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强肝口服液(合剂)销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1-02 生效日期: 1999-11-10
发布部门: 吉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吉省价生活字[1999]93号
各市、州物价局:
  吉林华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强肝口服液(合剂)是国家级四类新药,根据企业生产成本及同类产品比价,经研究暂定强肝口服液(合剂),规格10ml×10支/盒,出厂价26.00元,批发价31.70元,零售价37.40元。一年后重新申报价格并确定价格管理权限。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自1999年11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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