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建城[2003]7号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园林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冀政[2001]65号),加快全省城市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推动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新水平,促进全省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省建设厅决定从2003年至2005年,连续3年在全省继续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现就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创建园林城市重要性的认识
创建园林城市,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改善城市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客观要求;是治理环境污染,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优化社会经济环境,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完成省委、省政府确立的建设'绿色河北'重要目标的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本着为民办实事、为子孙后代造福的精神,从小康建设、生态建设、现代化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带动城乡经济共同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园林城市和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创建园林城市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㈠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作出的战略部署,以创建园林城市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管理为手段,力争用3年时间,使我省的城市绿化水平有显著提高,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使更多的城市进入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行列,城市竞争能力明显增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㈡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全面落实国务院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府组织、规划先行、群众参与、分工负责的原则;坚持上下联动、各方协调、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坚持典型示范、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以创建'园林城市'总揽园林绿化工作全局,以'一人一树'为突破口,全力推进环城生态绿色屏障建设,加强城市公园、广场、街道、单位和居住区绿化建设,构筑城市生态绿化体系,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㈢工作目标:到2005年,全省设市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县城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5%,县城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唐山、邯郸、廊坊争取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石家庄、保定、武安、三河、高碑店、安国、深州、栾城争取建成省级园林城市、园林县城。
三、加快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步伐
㈠加强规划,明确创建园林城市发展方向。各地要将创建园林城市确定为近期城市绿化的发展目标,按照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要求,加快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步伐,尽快实现由'见缝插绿'到'规划建绿'的转变。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遵循'城乡一体化'、'大地园林化'的原则,充分利用城市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迹等自然、人文条件,平原、山地、水面、海滨、滩涂及郊区风景区、城市现代观光农业相结合,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努力构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郊区风景林地与道路绿化紧密联系、有机结合的城市绿化体系。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注意和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专业规划相结合,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超前性,要突出城市文化底蕴和内涵,塑造风貌与特色。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规划设计水平。2003年底前,所有县城以上城市都要编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对于已经编制,但尚不符合城市绿化发展要求的,要对现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所有工作要于2003年6月底以前完成。
㈡划定'绿线',全面推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建立和推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是依法保证城市绿化用地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依照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部长令第112号),制定本城市的绿线管理制度,把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和绿色图章审批制度结合起来严格实施,维护'绿线'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所有县城以上城市,要于2003年底以前完成城市'绿线'的划定工作。老城区目前拆迁难度较大的,要把'绿线'先划出来,逐步创造条件拆房还绿。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
㈢发动群众,继续组织开展好'一人一树'植树活动。实践证明,省政府连续3年组织开展的'一人一树'植树活动,极大地促进了城市绿化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各地一定要将'一人一树'植树活动深入开展下去,从现在开始到2005年,再开展3年,力争使每个城市再增加上百万株树木,切实改善城市面貌和生态环境。各市要将'一人一树'植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创建园林城市、营造城市森林等活动结合起来,将'一人一树'工作向县级市和县城延伸,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分解任务,切实做到'规划落实、土地落实、人员落实、资金落实、苗木落实'。
㈣加大投入,切实搞好建成区园林绿化建设。城市绿化建设资金是城市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部分,各地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方针,每年从城市维护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确保城市园林绿化工作需要。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要重点加大中心区绿化的投入力度,加快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步伐,调整城市产业结构,优化用地结构,加大拆违建绿、拆墙透绿工作力度,提高绿化用地比例,降低建筑密度,增加绿色空间。按照500米服务半径,因地制宜地建设各类公园、广场、游园和'袖珍'绿地,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使城市中心区的绿化有明显改观。切实做到各类附属绿化工作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征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城市住宅建设项目,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规定的绿地标准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要大力发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高架路绿化、桥柱绿化、交通护栏绿化、电线杆装饰绿化等特殊空间的绿化,提高绿视率,增加城市绿量。要继续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园林式街道活动,提高城市绿化的普遍水平。
㈤城乡一体,大力推进城郊绿化。要按照生态学原理和'城市与自然共存'的原则,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城区与城区之间、城市组团之间、中心城市与卫星城镇之间、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建设高标准的区域型绿化隔离带,突出各区的独立性。利用城市外围荒山、滩涂、水库、河道,谋划建设城市周围大面积的森林和沿河道、道路的生态环境绿廊、高效农田林网,充分利用郊区自然景观,建设风景林地和自然保护区,拓展人与自然融合的空间。要在城市周边规划建设大型苗圃、花卉生产基地、花卉市场,鼓励和支持郊区农民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城乡一体,共同发展。
㈥突出重点,集中资金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园林绿化骨干工程。要充分挖掘城市的自然条件,集中力量谋划建设一批能改善城市整体生态环境,在全国、全省有一定影响的大型园林绿化项目或城市绿色空间,塑造精品之作、代表之作,提升城市品位。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要充分利用地型、地貌,进行艺术布局,在风景构图、空间组织、植物配植和色彩处理方面,既要丰富多彩,又要协调统一,突出具有我省特色的园林绿化艺术风格。城市公园、广场应以绿化为主,尽量减少铺装面积。
㈦加强科研,提高城市绿化建设水平。在创建园林城市中,各地要增加园林绿化科研经费投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科技研究和专业科技人员教育培训,推动生物工程、信息工程、转基因等先进技术在园林绿化行业中的应用,广泛搜集植物品种,进行引种驯化、培育新品种和综合利用研究,加快技术设备更新,推进我省园林的产业化进程和花卉产业发展。要认真组织编制城市绿化树种规划,确定城市绿化的基调树种和骨干树种,加强城市苗圃建设,制定苗木培育计划,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特色树种和冠大荫浓、树型优美、适应性强、生态效益好的树种。
㈧严格管理,保护现有城市绿化成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完善配套法规,强化城市政府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宏观管理,严格实施园林绿化'一票否决权'(即'绿色图章'制度)。园林部门要参与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查和竣工验收,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和新建居住区绿地率达到30%,旧城改造绿地率达到25%。加强现有城市绿地和树木的保护管理,严禁占用城市现有绿地或改变规划绿地性质,上收城市树木的占用、砍伐审批权,严禁擅自砍伐或移植城市大树,城市旧城改造和道路拓宽要尽量保留原有树木。对典型破坏城市绿化的案件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确保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㈨深化改革,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健康发展。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建管分开、管养分开'的'四分开'原则,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进行全面改革,剥离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层和作业层,组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或养护作业企业,逐步推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主体。按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原则,积极培育包括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养护管理、花木盆景在内的城市园林绿化有形交易市场,完善市场机制,健全市场规则,强化市场监督,规范市场行为,引入招投标机制,实行进场交易,打破行业辟垒和条块分割,实现园林绿化行业的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绿'。加强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养护质量,提高城市绿地的保存率和完好率。
四、加强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专门的创建园林城市指挥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以创建园林城市为突破口,带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城市管理等城建其他各项事业发展,切实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要努力探索有地方特色的城市绿化新路子,不断丰富创建园林城市的内容,力求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城市绿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
二○○三年一月六日